发表于 2017-11-28 12:45:04

刚从事故科回来,继续一肚子火。
民警开始就给我洗脑,说对方49年的,老人家等等,给他走个保险等等,当然对方态度刚开始还算可以,我就签了事故认定书,对方全责。我自己另外吃了200,外加3分套餐。
至此,本人同情心给自己挖了个坑。
接着谈车损和医疗费用这个完全没有疑问,走保险,可当我要求可以额外给予1万元误工,营养费等,这时对方就完全公事公办的态度,要我拿出所有的费用依据再赔偿,而且他什么都要回家和子女商量了再说,搞得我很不爽。至此,我已没有任何心情再和他谈下去。
既然都公事公办那也行,那我也要公事公办对方逃逸的事实。当我再回过头质疑JC为何不认定他逃逸的事实时,经办JC很清楚告诉我,他觉得不算逃逸,一个他觉得对方没有理由,另外就是对方说的误认为我让他走的说法是可信的。而且整个过程中都是JC在帮对方说话,对方基本不用开口和我说什么。这么个局面真的让我无语。全无公平可言。
其实对我来说,现在并不是非想要多少赔偿,只是整个过程JC一边倒为对方说话办事,而且我也给了对方最大的让步和方便,反而自己到最后没有任何什么方便,全是公事公办。这个结果让人难以接受。
如果按这个JC的说法,以后都只要靠边停一下车,然后觉得对方不需要你留着,就直接走就不算逃逸的话,那什么才算逃逸?我不是非要把那个老爷子怎么样,只是JC处理过程中这样的偏袒实在让人不能接受。
简单讲,想在就是JC不认为他逃逸,后面的赔偿全部公事公办。

发表于 2017-11-28 12:50:26

事实教育我们,有逃逸事实,不一定就是真逃逸,我也算学习了。后面还能做什么呢?

小白兔 发表于 2017-11-28 13:03:24

{:6_562:}无语,,,,,LZ给自己挖的坑好打好深

发表于 2017-11-28 13:12:03

当事JC明确说他不认为算肇事逃逸,人离开现场不一定就算逃逸,他说他这里就这样处理,然后就走了,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我能怎样,不服结果就只能去申诉。暂时没想好

bingozb 发表于 2017-11-28 14:42:46

会笑的螃蟹 发表于 2017-11-28 06:5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兄弟,你就是后面路过的那个天线宝宝啊?世界好小,如果方便话视频可否私信发我下,感谢了。

不好意思啊朋友,我以为你没事,正好重置内存了,没有视频,但是那驾驶员脸我记得

bingozb 发表于 2017-11-28 14:46:01

游客 180.167.79.x 发表于 2017-11-28 12:4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刚从事故科回来,继续一肚子火。
民警开始就给我洗脑,说对方49年的,老人家等等,给他走个保险等等,当然 ...

这是逃逸啊,我记得当时让他靠边停车,而且我听到你说我摔的很厉害,已经报警了,没有说让他离开的话啊。应该是当时正好大转信号灯绿灯,他不能靠边,索性就逃了

andy冰蓝8236 发表于 2017-11-28 15:10:26

一码归一码 现在路口都有探头 跑不掉的

一路风尘 发表于 2017-11-28 16:32:12

跟你闯禁区搭撒噶,敢肇事逃逸,老逼样子各级走远了
逃逸保险不赔的,反正你到时后去,就头晕,浑身疼。先晕两个月再说,让他长点记性

atfxu004 发表于 2017-11-28 17:31:04

LZ坚持到底

atfxu004 发表于 2017-11-28 17:46:39

游客 180.167.79.x 发表于 2017-11-28 12:45
刚从事故科回来,继续一肚子火。
民警开始就给我洗脑,说对方49年的,老人家等等,给他走个保险等等,当然 ...
我不知道你是不是LZ因为我这里看的用户名是IP地址
首先,这起事故的认定书你已经签了,对方全责。你说自己有同情心,若你没有同情心对方估计也是全责啊,还能附加什么么?

然后是你说的误工费营养费1万元。你提要求这种属于私了协商。真到程序你要出具证据证明才会有所支持,一般轻伤以下是没有营养费的,除非你出被认可的相关机构证明。

若你就是为一口气,坚持对方明知事故发生,根本与你无交流,依然逃离现场,经由警方联系才出现。完全的主观故意。程序走下去,等你后面的继续发展。要计较就到底,否则回家睡觉第二天依然美好。

真到法院:
1:先去诉调中心立案,带上所有公家出具的证明,上面要有双方信息。起诉书,证据复印件各2份。
2:你说的营养费一般来说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才会被支持。误工费要出具证明:医院的,单位的。物损费:相关发票(得能被证明是事件造成的)复印费:这个小店的收据也是被认可的,不想被对方抓把柄。交法院的张数(2份)*1元
3:开庭前不协调,最后审判前也拒绝协调(一般法官会叫你回避的,给对方上课,开庭麻烦出判决书也麻烦。),如果对方听法官的,数字肯定不低于以上你出具的被认可的证据。

如果你判决书下来,上面是有双方地址的。天天到他家门口说理好来,还会觉得你给他方便,他不给你方便么?尊严是要自己维护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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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一大早路口被撞,对方逃逸,刚报完案回来。恼火中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