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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今在上海,限制外地摩托车号牌通行,这一举措在实际执行中呈现出诸多违法嫌疑,也让反禁摩的诉求愈发强烈。从合法性角度审视,上海的外地摩托车号牌限制措施,缺乏上位法的明确支撑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所倡导的公平通行原则。这部法律旨在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、有序与畅通,并未赋予地方政府随意限制特定号牌车辆通行的权力。”
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
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
第一节 一般规定
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、大范围施工等情况,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,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,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。
后半句是针对临时的,需要出提前公告。
前半句--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”
句号结尾,无时间限制,无区域限制,这句话你能反驳的只有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拿不出,那就安静限行,超大城市的交通压力,你想反驳...梦里啥都有,23333
相同措施的沪C四轮不能进外环没见多少人出来跳,就外牌跳
随便跳,你要上位法,那就上位法,,你随便告,请 |